
「真的有人期限到了、房子還沒賣掉,最後被銀行要求補回貸款差額。」御國地政士事務所代書廖國甫透露,央行雖為「先買後賣」自住換屋族提供切結協處,並將出售舊屋期限延長至18個月,但實務上已有少數個案因逾期未售,遭銀行要求補足房貸成數差額。
廖國甫指出,換屋族必須在期限內完成舊屋「過戶+塗銷」才算符合規定,一旦逾期,貸款成數就得回到第二戶管制上限,部分家庭可能得在短時間內補上1至2成資金,現金流壓力不小。
不過,這項政策在第一線使用率並不高。央行9月17日理監事會資料顯示,第1季銀行辦理切結換屋344戶、第2季342戶,上半年合計686戶,僅占受限貸款撥貸戶數約5%。房仲業者更直言,實務上「根本很少遇到客戶簽」。
網路上也有換屋族求助如何找到願意承作切結的銀行,有人分享「明明央行規定可以簽,銀行卻叫你找別家貸」,也有人表示,銀行要求先清償舊房貸,顯示政策與實際核貸間仍有落差。
房仲業者分析,簽切結後等於進入倒數計時,若期限快到舊屋仍未售出,屋主可能被迫讓利求售;對銀行而言,切結案件還要持續追蹤借款人是否如期出售、塗銷,也增加管理成本,因此承作態度多半偏保守。
央行則說明,部分民眾貸款條件不如預期,仍與個人信用、財力是否符合銀行授信5P原則有關;央行調查前20大銀行後也指出,多數借款人可在12個月內完成售屋,因此未再延長期限。
相較切結措施冷清,央行已將自然人第2戶購屋貸款最高成數由6成調升至7成。第一線房仲觀察,政策微調後,實體門市來客與網路預約帶看均微幅增加,其中不少是已看屋1、2年的自住家庭,剛性需求正逐步回流。
